******有限公司 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东2025.001-管桩(临平粮库)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计量,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制混凝土管桩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组织单位为 ******有限公司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港区块,坐落于京杭大运河之畔。用地面积约 45000 平方米(约合 67.5 亩),总建筑面积约 32980 m2,计容建筑面积 49511 m2,地下面积 861 ㎡。包括 3 栋平房仓(仓容量 2.79 万吨)、2 栋楼房仓(仓容量 5.5 万吨)、生产辅助用房、综合楼、其他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预制混凝土管桩,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现场质量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10:00时至2025年02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号:01-10-005532-01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0728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16:00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沈坤)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号:01-10-005532-01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0728
2025年01月27日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不分 包件 | 预制混凝土管桩 | pHC600-AB110 | 米 | 27313 | 含试验检测和施工资料 | ******有限公司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1、技术要求:符合《桩基施工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管桩》10G409的相关规定; 2、验收方式:提供检尺、点数相结合的计量方式,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试验检测必须合格,实际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 日至 31日; 4、支付周期: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次月支付累计结算货款的70%,6个月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工程桩基质量检测合格后支付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供货时间为通知中标后30天内。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银行转账。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临平区中心粮库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临平区
******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栢城12栋35层
售标联系人:谢女生 联系电话:******
标书款凭证邮箱: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谢女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沈 坤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沈先生)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 600mm AB 设备物资说明:pHC600-AB110 数量:27313 单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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